武川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武川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阴山北麓,首府呼和浩特市北,总面积4885平方公里。全境在北纬40°47′-41°23′、东经110°31′-111°53′之间。县境东西长约110公里,南北最宽约60公里。县境东南部和南部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和土默特左旗相连;西南和西部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固阳县毗邻;北部与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四子王旗接壤;东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交界。县城可可以力更镇,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山崖”,简称可镇。南距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仅33公里,西距固阳县城138公里,西北距百灵庙镇120公里,东北距乌兰花镇60公里,东距科布尔镇120公里。通过呼-白(呼和浩特-白云鄂博)、呼-锡(呼和浩特-锡林浩特)、集-固(集宁-固阳)等公路,使武川县与呼、包二市以及周边旗县乃至二连浩特、锡林浩特等地得以交通相连。